新疆日报讯 (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各类市场主体迅速增长,市场经济得到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6月底,新疆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03.2万户。
据介绍,改革开放之初,我区农村集贸市场贸易迅速恢复和发展,城市农副产品市场逐步开放。1979年,全区城乡集市贸易和农副产品市场共有355个,平均集日上市人数约168万人。
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国家及自治区出台相关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迅猛增长。国家工商总局把服务新疆经济发展作为援疆工作的重要任务,出台了促进新疆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意见,共计36条。随后,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服务新疆经济发展的意见,共计45条,为新疆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条件。据统计,2009年,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4.8万户,2014年,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数量达93.6万户,较2009年增长了28.8万户。
各类企业快速发展。2012年,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17条措施,采取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初次创业“零首付”、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举措,对小型微型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渠道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2014年3月,我区正式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制等一系列举措,释放了改革红利,激发了社会投资的热情,全疆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增加迅速,特别是新登记公司数量增幅尤为突出。据统计,2009年,全区登记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12.7万户,2014年达到19.1万户,较2009年增长了6.4万户。
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迅速。2009年,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51.6万户,至2014年达到72万户,增长了20.4万户。2009年,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603户,2014年达到2.4万户,较2009年增长2.14万户。
数字:
2014年,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数量达93.6万户,较2009年增长了28.8万户
1979年,全区城乡集市贸易和农副产品市场共有355个
2014年,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达到72万户,较2009年增长了20.4万户
2014年,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4万户,较2009年增长2.1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