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不断加大对绿色经济、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领域项目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可持续的清洁能源。
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与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进行首次合作。该行利用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品种,积极支持晶科能源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累计融资达6.87亿元。目前已支持三个光伏电站项目:阿拉尔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0兆瓦一期20兆瓦、二期3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沙雅晶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2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合计支持光伏电站70兆瓦。三个项目每年可提供清洁能源9614.08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1.38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475.54吨,氮痒化物221.34吨,二氧化碳8万吨,大大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绿色产业发展。(通讯员刘佳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