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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氮氧化物减排新标7月起执行 实现氮氧化物减排
2014
05/07
15:33

2014年7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严格执行燃煤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年底前完成6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19家污染企业搬迁整治、39家工业污染企业治理等,以实现氮氧化物的减排。

日前,自治区环保厅公布了今年的工作要点,将在6月底前完成70台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年底前关停13台小火电机组,完成32条共3012万吨产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脱硝工程,确保完成今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据了解,大气中的氮氧化物主要源于化石燃料的燃烧,以及植物体的焚烧、农田土壤和动物排泄物中含氮化合物的转化。氮氧化物会刺激肺部,使人较难抵抗感冒之类的呼吸系统疾病。

去年,自治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上年增长7%,没有完成年度既定任务。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脱硝和脱硫工程进展缓慢,一些重大项目不落实“三同时”擅自投产超量排放,一些落后火电产能未能淘汰关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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