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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将强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
2014
05/02
11:50

新疆环保厅日前公布了2014年的工作要点,提出2014年将重点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工程,7月1日起严格执行燃煤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年底前完成6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19家污染企业搬迁整治、39家工业污染企业治理等工作任务。

今年,新疆维吾尔新疆环保厅将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污染减排,强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6月底前完成70台1113.9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年底前关停13台共26.7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完成32条共3012万吨产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脱硝工程,确保完成今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环保厅将加强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监管,尽快实行脱硝电价政策和发电环保绿色调度政策,采取通报、约谈、限批等措施强化监管。同时,将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年底前全面完成喀什、霍尔果斯、博乐、吐鲁番等4个产业园区及部分重点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

新疆环保厅还将在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伊犁、昌吉、巴州、阿克苏、奎独乌等重点区域以及电力、化工、钢铁、水泥、造纸、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开展煤炭、石油、交通、水利水电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察,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减少生态破坏;重点开展重金属尾矿库、化工产业园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危险废物和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及时预警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环保厅还将采取强硬措施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大力推进乌鲁木齐联防联控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加强克拉玛依、奎独乌区域、库尔勒和石河子等城市复合型污染以及和田、喀什等城市沙尘型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关闭城市及周边各类“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结构改善,实施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区域城市空气质量继续改善。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查评估,加快推进赛里木湖、博斯腾湖国家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和乌伦古湖、喀纳斯湖新疆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完成年度各项治理工程。

此外,还将启动污染场地再利用环境风险评估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据介绍,今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新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3年明显下降;全区监测河流水质Ⅲ类以上比例达到9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7%;19城市空气质量(API)优良率达到76%以上,其中乌鲁木齐市达到83%以上;新增实施100个村庄环境整治。

新疆环保厅今年还将出台和实施《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环境分区管理,对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破坏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天山一号冰川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可托海工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同时,不断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力争11月底出台《新疆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和《新疆辐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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