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4.72亿元,增长11.7%,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83.24亿元,增长11.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1.48亿元,增长12.1%。
相关社会消费品零售数据,在我区一季度众多亮眼数据中显得有些平凡,但在新疆大学经济学教授李金叶的眼里,这一数据却揭示了我区城乡居民消费趋于理性。
“消费温和增长就是消费趋于理性的重要表现。消费大增表明消费者可能存在突击性或者报复性消费增长,这两种消费状态,难免理性不足而导致过度消费和购买。而消费突降,则表明消费不足,其原因主要由于经济不景气,消费者对未来市场价格预期走低,或者对自身收入增长信心不足,都会减少当期消费。”李金叶解释,“消费温和增长则表明消费者收入比较稳定、市场也比较稳定,消费者对市场和自身今后收入预期都比较有信心,则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正常消费,这有利于市场供求均衡。”
消费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没有消费,投资将成为无源之水;没有消费需求支撑,扩大投资将带来产能过剩。我区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决定增长前景的重要因素是消费需求能够释放到什么程度。一季度,在我区消费市场温和增长的同时,也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那就是农村消费需求的释放。
2013年一季度,我区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快于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0.3个百分点。结合数据,可以看出,今年第一季度,我区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快于城镇消费品零售额0.5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
“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与收入水平有关,我区农村市场好于城市,说明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农村市场开始繁荣。”自治区统计局局长王忠山说。
一季度,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5元,增加360元,增长12.9%,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8个百分点,增速与青海省并列全国第一位。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4元,增加125元,增长13.5%,增速居全国第7位,比城镇居民增速快0.7个百分点。这些数据为农村市场的繁荣提供了有力支撑。
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32.50亿元,增长9.6%;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92.23亿元,增长13.3%,增速比限额以上单位高3.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2.66亿元;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92.01亿元,增长17.8%,增速高于限额以上20.4个百分点。
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先后出台,引发了消费市场相关行业连锁反应,一些以公务消费为主的高端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受到较大冲击,高档烟酒、礼品销售量价下降,购物卡、消费券支付量减少。
“从以上两组数据中可以看出,均出现限额以下增速高于限额以上单位,尤其是在住宿和餐饮业中表现明显,增速高于限额以上20.4个百分点。”王忠山表示,“公款消费和普通大众消费形成鲜明反差。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增长1.9%,而限额以下单位餐饮收入增长11.2%,说明公款消费得到有效抑制,大众消费增长依然迅速。”
“限额以下企业发展如此迅速,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区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市场环境可能变好,使其经营灵活的优势得以发挥,故其增速较高。”李金叶认为,“以后的趋势取决于相关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善程度和居民消费的活跃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