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后,中央财政对新疆兵团养老保险补助额将达到95亿元人民币,占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的60%。
据了解,中央从1999年起建立了对新疆兵团养老保险的补助机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也从最初的6.72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近百亿。随着补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新疆兵团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职工群众提供了“拴心留人”的制度保障,让职工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对于促进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国福称,自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对新疆兵团调待补助标准提高至其他西部地区的一倍至80%,2008年以来,更是将补助标准提高至国家批复标准的100%。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兵团已连续15年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记者了解到,2014年,新疆兵团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补助、基层就业和社障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以及职工职业技能和素质培训7个项目,列入为职工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中,共涉及资金1137600万元。
这当中,新疆兵团拟对15个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继续补助5.4亿元,对预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90万居民补助2.52亿元。如按国家有关精神,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能够从280元提高到320元,实际补助水平将有望达到2.9亿元左右。
在职工养老保险征缴补助资金的使用上,新疆兵团将全部资金全部补助至各团场,并向边境团场、南疆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进行了重点倾斜,以切实减轻团场的缴费压力,预计2014年职工养老保险征缴补助资金将达到7.82亿元。
此外,2014年,新疆兵团还将斥资1.5亿元解决1.2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巩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成果;投资1.3亿开展各类职工职业技能和素质培训14.4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1.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