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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出台考核办法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4
01/06
15:03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获悉:为守住“三条红线”,新疆2014年将以水权水市场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出台考核办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所谓“三条红线”,分别指的是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据介绍,当前,新疆经济社会用水总量已经达到617亿立方米,开发利用率达到74%(全区水资源总量为832亿立方米),大大超过了国务院下达新疆2015年515.6亿立方米、2020年515.97亿立方米、2030年526.74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等造成了巨大压力,已经影响到新疆重大工程建设的申请立项。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13年自治区水利厅已将全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地、州(市,含兵团师)和县(市,含兵团各团场);同时制定了《新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开展了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审查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9项,审查各类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48项;加快了水资源实时监控体系和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有效整合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文水资源监测系统,基本搭建起“三位一体”的水资源实时监控信息共享平台,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新疆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哈密地区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乌鲁木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最终验收,吐鲁番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黄委会的中期验收。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新疆完成了第一次新疆水利普查工作,摸清了新疆水利的“家底”。

2014年自治区将出台《新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加快推进水资源费、水价改革和水资源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深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坚持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以水定发展、以水定规模、以水定项目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按照压缩农业用水、调增工业用水、保障城镇生活和生态用水的要求,在红线范围内采取调整用水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强节水等措施,切实把“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作为发展的底线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另一方面,要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方向,推进水资源配置、水价、水权转换改革,减少在水价、水资源配置等方面改革的干预,实现水的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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