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结合自治区党委在20个重点乡镇开展服务群众、集中整治的相关工作部署,自治区发改委从重点乡镇突出民生类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在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既有投资渠道国补资金同时,又从2013年自治区预算内剩余的有限资金中拿出2000万元,专门对20个重点乡镇民生、基础设施、基层政权等项目给予补助投资支持。
在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和充分征求7个相关地州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发改委对照衔接相关建设规划及其他国家补助投资项目,确定了此次专门安排的项目共20个,每个重点乡镇安排一个,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化体育设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通村油路、村庄整治、人畜安全饮水、干部周转宿舍、基层政权等,都是当地急需建设的项目。
为确保这批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发改委还会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要求地州督促相关县市及项目单位加紧完善前期手续,并委托地州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同时为减轻当地资金配套压力,进一步明确了此次自治区安排的补助投资可以与国家补助投资捆绑使用。
目前,这20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安排方案已经自治区有关领导同意,近期将下达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