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半年、数易其稿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于浮出水面。上证报记者12日获悉,国务院日前全文下发《行动计划》,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污染治理等多方面勾勒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也打造出大气治污领域的纲领性文件。
在不少专家看来,最终出台的《行动计划》只是明确了此前一直猜测的具体数据和目标,但是治污措施方面并没有太超出预期。在未来大气污染治理上,仍有许多具体困难需要解决。
环境质量目标测算难度大
《行动计划》明确了具体的环境质量目标,即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对于这一目标,有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全国范围的目标设定并不十分科学,而且亦很难评估。一方面,根据部署,2012年我国仅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监测,到2015年才能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2年的基础数据并不完备,到2017年又如何考量下降了10%?”
另一方面,相对于以前的污染物减排目标而言,此次大气行动计划中确定的是一个质量目标。质量目标的衡量难度也要远高于减排目标,需要加强科学测算。
不过,即便目标测算难度较高,其反映出的治污决心却很明显。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黄玮表示,“从国家层面提出用5年时间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这个时间表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上的高度决心。”
控制增量与消化存量并重
为实现环境质量的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十项具体措施。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记者表示,从《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来看,我国大气治污的总体思路是“控制增量、消化存量”。
在骆建华看来,解决大气问题,首要就是改变现有的能源结构。《行动计划》中提到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正是解决之道,这也是“控制增量”最直接而有效的方式。
周生贤也表示,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中国如果多烧一亿吨煤,什么事都完不成。”
因此,《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不过,对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这一目标,骆建华认为力度还不够。他解释说,比如2012年,我国的煤炭占能源消耗的比重大概是68%左右,石油常年稳定在20%左右,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占近13%。如果煤炭下降到65%,意味着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未来几年的增加比重只有不到3个百分点,这样的进展明显太慢。
他认为,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到60%以下会更合理,也才可以满足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
黄玮也表示:“令人失望的是,在《行动计划》中,只说要控煤,但并没有真正提出有约束性的煤炭减量目标,只是留给各省自行承诺,这最终可能会令空气质量改善的效力大打折扣。”
除“控制增量”外,“消化存量”也是需要重视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重点行业末端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则是“消化存量”重要措施。
机动车是重要的污染源,被认为是贡献了大气污染20%的成因。不过,有专家分析,其实机动车污染中,黄标车占了排放的55%-86%,因为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是解决机动车污染最重要的措施,其作用和可操作性要远大于控制汽车数量和推广新能源汽车。
根据《行动计划》,要求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总体投资充满想象
从最初业内专家称,行动计划中将提出大气治污将有1.7万亿投入,到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在新闻发布会上从官方口径确认,预计未来5年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投资将近1.7万亿元。“1.7万亿”这一充满吸引力的数字,让市场对行动计划充满了最直观而诱人的想象。
然而最终公布的行动计划版本却缺失了这1.7万亿,不禁让市场略有遗憾。
为何最终方案中并未提到1.7万亿的投入?有专家分析,1.7万亿是一个测算数据,涵盖了各级政府直接的投入,以及由此带动的社会、企业等全口径投入。考虑到方案的严谨性,数易其稿的行动计划最终并未明确提出这一数字。
不过,亦有业内人士表示,可能国务院出于各方面的考虑,认为目前并不是提出具体数字合适的时机。但是各地会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并上报,这些项目累计需要的投资额大概是此前测算的1.7万亿,目前有关部门应该已经掌握了重点项目。
有券商分析称,《行动计划》提供了多维度的投资机会,最直接、最明显受益的业态是重工业烟气治理产业链上的EPC工程商、设备商、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运营商。此外,受益于能源结构调整,天然气、水电、能源基地跨区域送电将成为重点发展的领域。
不过值得注意是,《行动计划》提到的大气治污措施和目标并没有超出此前预期。并且,6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该计划,在过去的3个月中,市场多次传出要公布全文的消息,已经过度释放了市场的投资热情。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
经过5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三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五是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六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调整完善价格、税收等方面的政策,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七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国家定期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建立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八是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务院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九是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制定完善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十是明确各方责任。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