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新疆开展产业园区以及自贸试验区环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目前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已审批项目30余个。
2024年,新疆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出台了支持新疆高质量发展的六个方面20条差别化政策措施,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进一步得到保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力提高环评审批质效,为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4年5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试点实施以来,先后有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新源工业园区3个园区申报试点。对上述园区符合“简化一批、打捆一批、免办一批”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告知业主单位,确保符合要求的项目享受政策红利,节约经济和时间成本,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目前,试点园区内的城市道路和城市管网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新疆自贸试验区成立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绿色低碳项目环评采取一系列优化简化措施,引导自贸试验区产业向绿色、节能、环保方向聚集,资源向高附加值、低污染产业倾斜。
“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做好项目环评服务与审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落实环评审批服务政策措施,对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日常调度,加快审批进程,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