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为切实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3月2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等6家银行设立促投资稳增长专项贷款,融资总量3000亿元。
其中,国开行新疆分行80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600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20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50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500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400亿元。
6家银行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独立审贷、风险可控”的原则,重点支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等领域的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疫情防控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项目、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治区重点项目以及各地(州、市)重点项目,大力支持续建复工项目及2020年上半年新开工项目,积极支持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
自治区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监管部门将6家银行机构作为项目融资的重要合作银行,提供全面支持。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宣传培训,及时传导相关政策信息。
6家银行机构按照各行优势提供具体工作方案,组建专门团队,主动下沉服务,上门精准对接。提前介入项目策划,灵活运用信贷产品,结合实际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合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授信审批进度。对已授信并符合放款要求的项目,给予最优融资利率支持,根据建设进度加快信贷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