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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税务局出台13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
02/28
17:14

  自治区税务局:13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乌鲁木齐2月27日讯 全媒体记者米日古力·纳斯尔从自治区税务局获悉: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税务局近日出台13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对防疫物资生产等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税务部门将安排专门团队主动对接,采取线上交流的方式,定点定向精准推送、了解涉税诉求,让企业应享快享税收优惠;对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实施属地化清册式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重点物资稳产保供;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落实相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稳岗就业。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企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于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自今年3月1日至5月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个体“双定户”疫情期间开业经营、但营业收入降幅达20%以上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减定额。

  税务部门针对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办理需求,大力开展非接触式精准服务;对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因防疫需要暂时关停的,设置兜底保障岗位,提供线下兜底服务,着力满足复工复产企业办税需求;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开展好精准化风险应对和税务稽查,为稳定经济运行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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