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新疆国税为企业落实税收减免共计454.4亿元,为外贸进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89.3亿元。其中,广大中小微企业是减免税和出口退税政策最大的受益主体。
6月7日,从国税部门了解到,2012年,在新疆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户51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44.46万户,占国税管辖纳税人总户数的99.71%。2012年全年减免税收101亿元,同比增长16%。办理出口退(免)税40.8亿元,同比增长35.4%。减免税增长幅度和退税增长幅度均高于税收收入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