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9家矿山获得了国家2012年度“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奖励资金3500万元。
其中,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奖励资金1000万元,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各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新疆伊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各获得奖励资金200万元。
据介绍,中央财政从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专项资金,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该奖励资金分为四类,即四个等次,分别为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新疆上报的13家矿山中的9家矿山获得了国家2012年度“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