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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办理境外投资与劳务合作申报程序及所需提供材料
2013
06/14
15:40

一、境外投资的申报程序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程序:企业申请——伊犁州外经贸局初审——外经贸厅核准——商务部备案认可——外经贸厅发证。

(二)所需材料:

1、企业申办境外投资企业的申请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及股权结构等);

2、可研报告;

3、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及相关协议;

4、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5、投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6、银行资信证明;

7、境外企业法人的委托书;

8、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9、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10、境外合作伙伴有效注册证明文件、基本情况及资信证明等;

11、中国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的意见。

二、劳务合作(边境小额贸易企业)

(一)程序:企业申请——伊犁州外经贸局初审——外经贸厅核准——商务部备案认可——外经贸厅发证。

(二)所需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营权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边境小额贸易企业所签劳务合同及批件(原件);

5、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国、地税均需提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6、固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7、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

8、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地区及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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