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海燕)制定实施意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长效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近日打出一套“组合拳”,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6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严厉惩治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侵犯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强化涉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预防工作,着力加强涉非公有制企业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10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不断探索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
6月17日,该院又与自治区工商联建立了依法支持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联系协作机制,并联合下发文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各自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明确要求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层层建立联系机制,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认真开展预防宣传和法治教育,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定期通报情况和共同开展调研,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共同妥善处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合理诉求,及时了解非公有制企业的司法需求,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加深非公经济人士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把握非公有制企业的司法需求,6月22日,自治区检察院又专门举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平等保护非公企业”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自治区工商联领导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30余人参加,并进行座谈讨论,听取非公经济人士对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全面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界人士的司法需求,切实增强支持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