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推新政减负便民惠万家
——自治区地税局积极助力新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更好地服务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自治区地税局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严格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着力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政策坚定有力,行动迅速去库存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发〔2016〕23号)等若干政策,为使广大居民能够充分享受到优惠政策,新疆地税局在转发执行相关文件的同时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将落实政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工作责任细化到人,明确督导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及时解答和解决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在政策衔接、征管软件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月19日至22日仅3天时间,就将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了全区114个办税服务厅,并运行平稳,有力地支持了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库存”。
二、优化创新纳税服务,力推新政降成本
针对督导调研中纳税人和基层地税机关反映的,契税纳税申报时间与房屋权属转移办证时间间隔过长,纳税人难于做到按申报时间缴纳税款产生滞纳金;购买期房的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致,形成大量小额补退税,给纳税人增添诸多麻烦等问题。新疆自治区地税局创新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并研究发布《公告》,将“在新疆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公告》的实施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在了实处,更极大地降低了办税成本和缴税负担,让广大纳税人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惠民便民成效显著,政府百姓获双赢
初步统计,2月22日至5月31日,全疆共有103504户居民享受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住房购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9993.67户,同比增长40.8%,其中,购买一手房70250户、二手房33252户。全区累计征收入库住房交易契税79058.75万元、同比增收29416.36万元、增长59.93%;购房者累计享受到减免税收139817.19万元,其中:免缴契税47770.71万元、营业税81493.22万元、增值税10553.26万元。可见不仅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且增加了财政收入,加快了我区房地产市场去库存、降成本,实现了百姓政府的双赢。此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全区广大居民的高度赞扬。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广播电台、晨报、乌鲁木齐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等各大媒体,都纷纷给予了宣传报道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