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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编号:PKD-2949
  • 国家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九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100.56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1992年12月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精细化工,农副产品,新能源
  • 园区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石河子北四路五十六号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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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介绍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 家级开发区,规划面积11.2平方公里。2006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北工业园区,石河子师市党委委托由开发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规划面积31.2平方公里。2010年2月,八师石河子师市党委规划并成立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规划面积为20.3平方公里。目前,石河子开发区管辖面积为62.7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根据中央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政策和石河子市发展总体规划,已将北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及两个园区之间的土地申报为国 家级开发区,使扩区后的开发区规划面积达到100.56平方公里。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开发区着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和外向带动战略,确定了“以投资者为中心、以新疆市场为导向、以新疆优势资源为依托”的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和“以投资者为中心,以专业服务育商,以诚信服务聚商,树立开发区优质服务品牌”的招商引资竞争策略,促进了开发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6月,开发区注册企业692家,其中外资企业24家。升格国 家级开发区10年来,开发区累计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额240亿元,有江苏大全、湖南曾氏企业、台湾顶新集团、旺旺集团,内蒙古伊利集团,江苏华芳集团、雨润集团、宏远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集团、雄峰集团、弘生集团、五洲星集团、合盛集团、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航集团、天津金桥集团、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华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如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沙特阿吉兰兄弟有限公司、印尼嘉禾纺织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投资。石河子开发区已成为新疆重要的棉纺织、绿色食品、现代农业装备和化工产业基地,产业聚集效应凸现,初步形成化工、棉纺织、绿色食品、现代农业装备和新型能源等五大支柱产业集群,已成为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加工制造基地,是中外知名企业在新疆投资蕞集中、环境蕞佳和回报率蕞高的区域。

2010年,石河子开发区完成生产总值75.57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54.3亿元,实现税收11.5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2.4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7亿元。石河子开发区已进入“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的新时期和新阶段,发展机遇空 前,投资空间巨大,我们以诚挚的热情欢迎国内外投资者前来考察、投资!

“十五”计划实施5年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招商和服务两大体系的创新为动力,以垦区和周边地区农产品及矿产资源为依托,抢抓机遇,使开发区步入到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一)综合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到2005年,开发区实现生产总值20.5亿元,年均增速46.6%,完成“十五”预期目标的152.5%。累计实现生产总值58.6亿元,是“九五”时期的7.3倍,超额52%完成了“十五”规划目标,为“十五”划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累计完成税收5.8亿元,是“九五”时期的3.2倍,年均递增37.8%;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2亿元,是“九五”时期的4.8倍,其中生产性投资43.4亿元,是“九五”期间的5.1倍;累计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2.3亿元,是“九五”时期的7倍,年均递增46%;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5.3亿美元,是“九五”时期的17倍。到“十五”末,开发区实现就业岗位2.5万个,比“九五”末新增1.6万个。已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已形成加工能力70多亿元。“十五”期间,开发区建设实施了108个项目,交付使用的86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

(二)辐射带动效应开始显现。开发区在经济发展、产业拓展、体制创新等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充分发挥了改革“试验田”的作用。2000年,开发区的生产总值相当于师市生产总值的6.5%,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师市的13.6%。经过5年的发展,2005年,以上两项指标占师市的比重提高到26.1%和70%,开发区已成为带动师市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和“加速器”。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一大批项目的建设,带动了师市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以畜牧业为例。2000年,师市奶牛存栏头数仅1.2万头,随着兵地天元、旺旺集团乳制品项目的建设,师市优质奶牛存栏头数达到2005年的3.8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已形成规模。发展畜牧业已成为垦区及周边县市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工和农牧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十五”期间,开发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2.3亿元。共累计引进项目65个。在引进的项目中,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40个,占项目总数的61.5%;5000万元以上18个,占项目总数的28%;1亿元以上12个,占项目总数的18%。先后引进了康师傅、娃哈哈、雨润、旺旺、弘生、雄峰等一批大企业。石河子开发区已成为疆内知名企业的聚集区和利用外资的高增长区。在引进的项目中,获得国家认可的知名企业和著 名商标企业6个,省级知名企业和著 名商标企业10个。

(四)产业集群效应逐步显现。根据新疆产业发展格局和自身的优势,党工委确定了“十五”期间做大做强的纺织、食品、现代农用装备和化工四大支柱产业。经过5年的发展,上述产业规模效应初步形成。纺织产业已有5家企业,纺锭规模从2000年的3万锭提高到目前的14万锭,预计到2009年纺锭规模将达到100万锭,宽幅无梭织机将达到2000台,西部轻纺城的框架已开始显现;食品行业已有10家企业,已达到80万吨的生产、加工能力;在现代农用装备产业中天业的节水灌溉器材已形成600万亩的供应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装备技术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采棉机也已具备批量生产的能力。以天业化工园区为标志的化工产业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形成26万吨PVC的生产能力,天业集团被国务院确定为新疆唯 一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同时,开发区的第三产业也取得了新的发展,一批商业、饮食、物流、中介等服务企业开始运营。

(五)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到2005年,开发区企业申报专利25项,已被授权12项。其中,石河子天星电器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电器开关研究、开发和生产,成立了研究所,并与西安交大、中国农大和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开展合作,今年申报专利7项,已被受权5项;由内地客商、专利发明人、归国博士组建的奇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组建了专业研究所,完成了脱氧核糖核苷三磷酸的中间试验。产品主要用于临床医学上的干细胞和心脑血管修复,以及医学诊断上的DNA鉴定,开发前景极为广阔,也填补了新疆空白。

(六)综合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开发区的法制环境不断健全,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施行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开发区的职能、权限和相关政策。以“审批一表制、收费一卡制、公文处理一网制、服务承诺一书制”的新型服务体系整合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以“诚信做人、用心做事”的开发区精神为主线,培育团队文化,形成了亲商、富商、惠商的工作机制。

(七)吸纳和造就了一大批人才

从培育人、造就人、发展人的原则出发,在推行用人机制创新的基础上,开发区党工委积极为各类人才发展提供平台,创造条件。目前,开发区机关有本科学历的53人,大专学历的21人,具有国家认可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有8人。开发区内大中专就业人数达到1.3万人,其中大专以上9800人,本科以上3100人,硕士研究生66人,博士研究生2人。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政策及实施办法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为增强国内外投资商来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的吸引力,加大对入区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兵团、八师石河子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税收优惠

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

(一)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 1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优惠期满后,企业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照10%执行。

(三)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自生产经营之月起,免征城市房地产税5年,自第6年至第 10年减半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五)外商投资企业的其它税收减免政策按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自治区外投资者设立独资或出资额达到25%以上的企业:

(一)对国家、自治区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的非生产性企业,自经营之日起,第 1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四)新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高新技术项目,自生产经营之日起,8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新疆境内投资者

(一)对国家、自治区鼓励类产业的企业,2010年以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在自治区境内办的内资企业,经自治区税务部门批准,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农产品加工、旅游等企业,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

第三章 财政优惠

第五条:工业企业

(一)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年纳税额在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工业企业享受以下政策:

自生产经营(取得第 一笔营业收入)之日起,第 1—8年给予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级财政留用部分30%的财政补贴。

(二)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年纳税额在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以下政策:

自生产经营(取得第 一笔营业收入)之日起,第 1—8年给予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级财政留用部分50%的财政补贴。

第六条:从事第三产业的部分行业

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的商业、餐饮、宾馆、运输、金融、保险、服务等第三产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年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企业,享受以下优惠:

自经营(取得第 一笔销售收入)之日起3年内,给予相当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本级财政留用部分30%的财政补贴。优惠期满后,以近三年增值税、营业税本级财政年平均留用额的50%为基数,3年内给予其超基数部分20%的财政补贴。

第四章 土地、建设优惠政策

第七条:各类投资者兴办项目,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八条:开发区和北工业园区工业用地,蕞长出让年限为50年,蕞低土地出让金按4.08—13.6万元/亩分类收取。

第九条:投资者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在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足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也可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

第五章 引(投)资金奖励政策

第十条:对引进项目和资金的人员,在引进资金到位、项目投产、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种规费后,由开发区管委会按下列标准一次性支付奖金或等值的实物:

(一)给开发区管委会或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引进赠与和无偿资金的,奖励引资额的10%。

(二)给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引进无息和低息资金者,奖励其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息差额的20%。

(三)对提供工业项目投资信息,并对引进项目有一定促进作用的引资人,待项目建设单位注册新公司、向开发区管委会交清土地出让金,且建成投产后,酌情给予引资人不超过新公司实收资本的0.5%、分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0.1%的奖励。

(四)上述规定,适用于社会各界人士。

第六章 经营环境

第十一条: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承诺服务,确保水、暖、电、汽供应,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兴办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为各类企业及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十二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客商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第十三条:报开发区的项目,由开发区按权限核准、备案,自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批复或转报。规划、建设部门受理各类手续齐全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批复或转报。

第十四条:投资者凭项目批准文件,申办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可直接向开发区工商局申请登记注册,若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积极协调担保公司,解决各类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问题。

第十六条:积极协调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解决科技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带技术、带项目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问题。

第十七条:充分尊重企业的各项经营自主权。

第十八条:劳动用工可由企业自主招募,也可由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企业招聘和培训员工。

第十九条:对依托农八师石河子市农副产品进行深加工的生产性企业,积极协调原料供应。

第二十条:任何部门不得违规对开发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收费、罚款、检查、评比等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随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的调整而调整。国家、自治区有特殊政策的,按特殊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7年1月1日以后在开发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受托管理的石河子北工业园区新注册的企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天山北坡腹心,是国家“十五”重点科技开发和自治区、兵团优先发展的区域,东距首府乌鲁木齐市150公里。

航空: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36公里,新疆通用航空公司机场3公里。

铁路:欧亚大陆桥---北疆铁路穿越开发区,途经阿拉木图、塔什干、莫斯科、华沙、柏林至鹿特丹。

公路:区域内公路网健全,312国道、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穿越开发区,并可到达阿拉木图、塔什干、比什凯克等地。

口岸:西距阿拉山口口岸330公里,霍尔果斯口岸549公里。

金融:设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金融分支机构。

信息:ISDN (综合业务数字网)、DDN(数字数据网)、INTERNET (因特网)、CHINANET(互联网)和宽带网已初具规模。一个高速、快捷的信息网络构架已初步形成。

教育:石河子有科研机构18所,各类院校107所,拥有全国重点大学之一的石河子大学、新疆农垦科学院等教育、科研机构。另有阳光国际双语学校亦在区内投资建设。

人才:石河子市是一个新型的移民城市,是新疆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蕞为密集的地区之一。拥有各类科技人才4万余人,平均每百人有专业技术人员614人。

资源:石河子垦区水土光热资源丰富,是新疆重要的棉纺、轻工业和特色农产品转化增值的示范基地。主要农产品有棉花、小麦、玉米、蟠挑、葡萄、蕃茄、胡萝卜及肉、蛋、奶等,其中棉花年总产量达18万吨以上,可为农产品深加工提供充足的原料。

休闲:石河子垦区素有"戈壁明珠"的美称,有独特的雪山、草原、瀑布、温泉、湖泊、沙漠等自然景观和周恩来总理纪念馆、游憩广场、军垦博物馆、艾青诗歌馆等人文景观。

居住:区内道路宽阔,空气清新,规划科学,绿地覆盖率40%以上,人均占有绿地72平方米,空气环境四大指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地下水质属未受污染的一级水质。建有玫瑰庄园、玫瑰家园等具有良好物业管理和服务设施的中高 档住宅区。2000年,被联合国评为人类居住环境改善蕞佳范例奖。

供电:石河子电网与乌鲁木齐电网联网,现有发电能力18万千瓦,近期将扩建10万千瓦,电力充沛。开发区现有变、配电能力8万千伏安。

供热:石河子东热电厂位于开发区,现有发电能力5万千瓦,年供热能力326万百万千焦。

供水:开发区日供水能力达72万吨。

排水:日排水能力15.6万立方米,排水管网贯穿各小区。

电讯:区内电话总装机容量2.5万门。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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